2005年5月2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萧山全面推进学校创安工作
宏伟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实施法制教育“五个一”工程,萧山区教育局、司法局和南郊监狱联合开展了在押犯“现身说法”教育活动,全区普职高(含民办)均开展同龄犯罪人员现身说法教育活动。该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引起良好反响。
  同时,该局继续做好全区“万名学生送法大行动”活动,既密切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又扩大了普法宣传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该局还联合区公安分局和司法局,举办了全区法制副校长培训班,邀请省心理治疗、心理咨询委员会主任张同延教授前来讲课,帮助法制副校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学技能,使法制副校长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项工作上发挥积极作用。该局联合区司法局、区关工委、共青团萧山区委与省未管所,在浙江省未管所设立“萧山区预防和减少未所年人违法犯罪法制教育基地”,按照责任共担、资源共享、携手共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作用,共同加强基地建设;同时浙江省未管所将充分利用其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方面的独特优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学校、家庭。该局还联合区禁毒委、区司法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禁毒教育的意见》,提出凡未能按照要求将禁毒预防教育内容列入学校工作计划的;未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及政教处具体落实等制度的;没有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禁毒预防教育的;当年发生在校生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学校,一律取消当年集体及主要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有效地推动了该区学校的禁毒教育。